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是由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7761-1999)修订后标准名称。
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(国家标准委)四部门,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、检测机构、生产企业、高等院校、行业组织、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,开展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7761-1999)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,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。
2018年1月16日起,该标准报批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。2018年5月17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该规范。
2018年1月16日,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原工商总局、原质检总局(国家标准委)联合公布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,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。5月17日下午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了新修订的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强制性国家标准。新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。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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